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
天桥艺术大厦A座三层
邮编:100050
电话:86-010-68003887(总机)
是,申请人应在登记表格中填入所有授权方的信息并且提交全部授权合同和版权证明。
针对出版合同内容约定的出版制品的承载介质进行填写,例如:CD、DVD等。
合同有效期是指出版合同中授权方与出版单位之间签订的授权期限,应具体到年月日。
如果出版单位已经拥有国家版权局指定的境外认证机构关于音像制品的认证文件,应在提交材料时附上并在登记表格中注明,以便加快办理时间。
认证通过后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出具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