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或放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撤销或放弃软件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联系人身份证明、撤销或放弃登记的理由、原软件登记证书和查询结果等文件。如在登记大厅现场办理的,还需出示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将不予办理。
1、撤销或放弃软件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有共同登记人的,需要有共同登记人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及签章。
2、身份证明文件
(详见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关内容)。
3、撤销或放弃登记的理由
申请人需提交书面陈述撤销或放弃登记的详细理由。
4、原软件登记证书
交回软件登记证书,如有多个证书的需一并交回。
5、查询结果
办理此类登记需对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此类登记的申请文件之一。
6、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