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计算机软件登记请求书填写说明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软件登记完成后,由已经获得最终司法判决或著作权行政处罚决定的软件利害关系人填写。

1.要撤销的登记号

准确填写想要撤销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的登记号。如原登记做过变更或补充登记,还需填写变更/补充登记证明中记载的编号。

2.撤销依据

申请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在最终司法判决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做出选择,并上传相应的文件。

3.撤销登记理由

申请人应根据事实情况,如实填写撤销登记的理由说明。

4.申请确认签章页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承诺所保证条文。 

申请人签章处应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本人签名或者加盖人名章;申请人为机构的应加盖公章。盖章须为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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