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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部门:
    申请人办理著作权质权登记,可来人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作品著作权部提交质权登记申请材料办理。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作品著作权部负责办理除计算机软件之外其他各类作品著作权质权登记工作。
  CPCC版权登记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一号天桥艺术大厦版权登记大厅

  邮编:100050

  咨询电话:(010)68003887—7257
2、 申请人要求:
    著作权质权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双方也可同时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持代理委托书申请办理。

3、办理时限:
    登记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要求的,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登记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补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4、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
  (1)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
  (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出质著作权的保护期届满的;
  (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
  (5)出质著作权存在权属争议的;
  (6)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5、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情形:
(1)登记后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出质著作权的保护期届满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出质著作权存在权属争议的;
(2)质权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

(3)根据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影响质权效力的生效判决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撤销的;

(4)申请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以其他手段骗取著作权人质权登记的;

(5)其他应当撤销的。